【反修例】潘曉穎父親6月底致函林鄭 提4方法引渡陳同佳到台灣受審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19/07/17 17:56

最後更新: 2019/07/17 20:35

分享:

分享:

據悉,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父親,在6月底曾致函林鄭,並提出4個方法,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受審。

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宣布,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已經壽終正寢,但她提出修例的第一個初心,即引渡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到台灣受審,在停止修例後,則暫時未有解決方法。

據悉,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父親,在6月底曾致函林鄭,並提出4個方法,包括:1)以「單次個案處理」方式,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;2)港府以「行政指令方式」單次移交疑犯;3)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;4)勸說疑犯陳同佳到台灣自首。

但林鄭至今未未交代潘曉穎父親有上述請求。

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上周表示,政府應繼續處理台灣殺人案,不能因修例問題而停止,又建議考慮勸說陳同佳自首。另外,公民黨楊岳橋及民主黨尹兆堅早前曾提交私人草案,分別建議修訂《侵害人身罪》及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》,解決台灣殺人案問題,其中,楊岳橋的草案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。

本報就曾向特首辦、律政司及保安局查詢事件,今日(7月17日)晚上獲保安局統一回應指,政府跟受害人家屬聯繫的有關事情,不適宜公開,又稱根據《基本法》第七十四條,立法會議員可根據《基本法》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,向立法會提出法案。政府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提述的議員法案。